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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0020-08-2008-00001
三门峡市教育局行政许可项目及审批流程

 

 

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目前,市教育局行政许可项目主要有3项:

1.民办初中、普通高中学历教育及中等层次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审批;

2.市本级成人中专远程教育分校(站)审批;

3.核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教师进修学校毕业生和中师学校毕业生资格,验印毕业证。

 

 

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时须提供材料及审批流程

(一)民办初中、普通高中学历教育及中等层次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审批时须提供材料及流程

申办报告、举办者资格证明文件、拟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拟聘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拟办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材料、拟办学校发展规划,填写民办学校申请初审表和办学申请表。

流程:窗口受理——审查申报材料——打印《受理凭单》——审核(含现场勘察等)——领导签署意见并反馈窗口——窗口盖章——打印《办理凭单》——下发审批文件。(5个工作日完成)

(二)市本级成人中专远程教育分校(站)审批须提供材料及流程

审办报告、报批登记表、专职管理人员登记表、专职教师登记表、兼职教师登记表,达到规定办学条件的证明材料。

流程:窗口受理——审查申报材料——打印《受理凭单》——科室组织专家现场勘察——领导签署意见并反馈窗口——窗口盖章——打印《办理凭单》——下发审批文件。(5个工作日)

(三)核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教师进修学校毕业生和中师学校毕业生资格,验印毕业证须提供材料及流程

《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资格审查表》、《录取新生审录表》

流程:窗口受理——核准申报材料、盖章并验收或退回——打印《办理凭单》——发证。(即办)

市教育局办理行政许可项目均不收费。

 

 

 

 

 最后更新:2008-4-12 20:2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