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文〔2018〕448号
各县市区教体(教科体、教文、教文体)局,直属各中学、小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8〕327号)、《三门峡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三教文〔2018〕228号)文件要求和省、市领导讲话精神,为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整改工作的紧迫感 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是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关键环节,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当前,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已进入综合整治攻坚期,时间非常紧迫、任务极为艰巨,是一场刻不容缓、务求必胜的攻坚战。各级教育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精神,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充分调配工作力量,聚集部门工作合力,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推动部署,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年底前不折不扣按时完成专项治理整改任务。 二、依标研判,加快整改工作进程 (一)按照标准,完善台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前期摸底排查和初步整改的基础上,要按照《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对校外培训机构逐一对标研判,完善整改台帐(见附件4),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具体事项和时间表,加快整改进程,实行整改台账销号制度。 (二)明确专人,按时填报整改数据。各县(市、区)要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工作,并于每月5日和20日前分别登录河南省校外培训情况统计调查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校外培训机构整改进展情况,市教育局将适时进行通报。 (三)强化责任,加强督导考核。县级教育部门要将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整改责任落实,逐级签订整改任务责任书,压实责任,强化整改工作的督导考核,联合人社、民政、工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专项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 三、广泛宣传,形成校内校外治理合力 各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使改革精神、政策要义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见附件2)、家长学校、家访、专题报告等形式,引导家长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不盲目攀比,科学认识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对表现突出的校外培训机构给予宣传,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担当,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各县(市、区)务必于2018年11月28日前将《三门峡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三门峡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台账》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职成教科;直属学校于2018年11月28日前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校内摸排、整改情况报基教科。 全市在职教师均签定《三门峡市在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承诺书》,学校做好存档;中小学校学生家长均发放《三门峡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告家长书》,学校做好回执存档。 联系人:张 东 电 话:2816619 邮 箱:89386996@qq.com
附件:1.三门峡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人员登记表 2.三门峡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告家长书 3.三门峡市在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承诺书 4.三门峡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台账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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