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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三门峡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问答

 

1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如何安排?

2010年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4000人,其中市区(含湖滨区)为2000人,义马市为700人,灵宝市为5800人,陕县为1700人,渑池县为2100人,卢氏县为1700人。

2、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市教育局监督”的管理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落实“三定、五统”的招生办法。

3、“三定、五统”的含义是什么?

“三定”即定人数、定分数、定钱数;“五统”即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录取。

定人数即市教育局根据各普通高中办学规模,确定其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确定后不得突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的30%,现有比例低于此标准的不再提高。

定分数即各县(市)教体局确定本县(市)每所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和本县(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普通高中不得录取低于分数线以下的考生(分配生应控制在各普通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以县(市)为单位公布,市区各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分数线由市教育局公布。全市普通高中分数线公布时间为714

定钱数即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等四部门《关于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有关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豫政法[2005]49号)的有关要求,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每生三年不超过1.8万元,公办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每生三年不超过1.2万元,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每生三年不超过0.7万元。各普通高中收费标准一经确定,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改变。

4、今年中招成绩公布和普通高中录取的时间是什么?

今年中招成绩公布时间为710,考生到毕业学校查询。普通高中实行全市统一录取时间为71417日。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考生到所在初中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到被录取学校报到。

5、普通高中的志愿是如何设置的?如何填报志愿?

普通高中共设置三批志愿,第一批为统招志愿,第二批为择校志愿,第三批为分校志愿。每位考生每一批可填报一个志愿,同意调剂的每一批次可填报一个调剂志愿。

普通高中实行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由考生知分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710日至712日。志愿填报办法为:考生登陆三门峡招生信息网(http://www.smxzs.com)“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志愿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工作。实行考生网上填报,学校集中进行信息确认签字的办法,社会考生到各县(市、区)招办确认信息。考生只能填报本县(市)的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市)报考。

6、统招志愿、择校志愿和分校志愿的含义分别是什么?

被统招志愿录取的考生,缴纳学费标准是:市区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200元,县城和农村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50元;被择校志愿录取的考生,择校费由物价部门依据省政府法制办等四部门《关于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有关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被分校志愿录取的考生,其学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7、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是什么?

普通高中录取以县(市)教体局为单位组织实施,市区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普通高中录取依据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遵循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填报志愿、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达到C等以上(含C等),其中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的统招生,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达到B等以上(含B等)。

8、三门峡市一高分校和三门峡市一中分校怎样招生?

三门峡市一高分校和三门峡市一中分校招生计划各200人,两所学校的录取工作从今年起实行自主招生试点,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学生自愿与择优录取”的原则,市教育局不再依据考生学业考试成绩、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两所学校招生计划确定两校的录取分数线,也不再统一确定两校的录取考生名单。两所学校的录取办法是:凡在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C等(含C等)以上并且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市区考生,可于714717之间凭中招准考证直接到学校注册。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

9、今年普通高中“分配生”的招生要求是什么?

普通高中“分配生”是指为促进各初中学校均衡发展,从普通高中统招计划中拿出一部分名额分配到相应的初中学校。今年我市的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计划占统招计划的比例提高到了50%以上,并适当向相对的薄弱初中学校进行了倾斜。各县(市)具体分配比例由各县(市)教体局掌握。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的“分配生”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A等。

市区普通高中“分配生”的录取办法是:在统招批次先进行“分配生”的录取,然后完成统招生的录取工作。“分配生”录取以每所初中学校为单位,依据每所初中学校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填报志愿、分配生计划及考生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如在普通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分配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可降20分进行录取。如降20分仍不能完成“分配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未完成的“分配生”计划转为统招计划,面向市区所有初中学校统一录取。

2010年市区普通高中分配生计划为:

单位

分配生计划

三门峡市一高

三门峡市一中

三门峡市外高

湖滨区

30

30

10

实验中学

45

45

22

市二中

38

38

18

市三中

37

37

18

外语中学

30

30

15

市四中

12

12

5

市七中

8

8

2

合计

200

200

90

10、三门峡市外语高中如何面向各县(市)招生?

为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市政府批准,三门峡市外语高中面向各县(市)招收180名分配生。报名条件为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A等且学业考试成绩位于本校前3%以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710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三门峡市外语高中网站(WWW.SMXWG.COM)“新生报名”栏目注册登记,也可凭中招准考证直接到学校筹备处(三门峡市委党校)报名。

三门峡市外语高中的录取办法为:以每个县(市)为单位,在每个县(市)所有报名的学生中依据该县分配生计划和考生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完成该县录取工作,录取分数应控制在本县(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线以上,灵宝市的录取分数应控制在灵宝市一高的统招线以上。如果在本县(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线上不能完成本县(市)分配生计划的县(市),可降20分进行录取。如降20分仍不能完成分配生计划的县(市),其未完成的分配生计划可向生源充足的县(市)调剂。三门峡市外语高中在报名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要求择优确定录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市教育局审批后于717日前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携户口本、中招准考证到校交费报到。各县(市)报考三门峡市外语高中的考生可同时兼报本县(市)其他各普通高中。

2010年三门峡市外语高中面向各县(市)招收分配生计划为:

县(市)

计划数

义马市

9

灵宝市

90

陕县

19

渑池县

36

卢氏县

26

合计

180

11、三门峡市外语高中、三门峡市一高和三门峡市一中三所普通高中择校生和分校生收费标准如何?

市直三所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不论考生学业考试成绩高低执行一个标准,三门峡市外语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收费标准为每生三年不超过12000元(具体执行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为准);三门峡市一高为每生三年9500元;三门峡市一中为每生三年8000元。择校生所缴纳的择校费由各普通高中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学生中途转学或退学时,所在普通高中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

三门峡市一高分校和三门峡市一中分校招收的分校生其收费要严格依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三门峡市一高分校不超过4000/每生/每年;三门峡市一中分校不超过3000/每生/每年;)执行,并根据被录取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高低而有所不同。学生学费应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一次性收取。学校按规定收取学费后,不得再按公办普通高中的标准另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具体收费办法,考生和家长可于714录取工作开始后到各普通高中进行咨询。   

12、三门峡市一高“宏志班”的招生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三门峡市一高“宏志班”面向全市招收50人。其招收条件为成绩优异、家庭贫困,无力完成高中学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且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达到A等。家庭贫困指监护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因天灾人祸导致家庭贫困的。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于71012日持中招准考证以及乡、村或社区、街道居委会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或监护人低保证明到所在县(市、区)教体局报名,也可直接到三门峡市一高报名。三门峡市一高根据报名考生成绩、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审批,由三门峡市一高发放录取通知书。被三门峡市一高“宏志班”录取的考生,入校报到后单独编班,免缴纳学费、住宿费和书作费。

报考三门峡市一高“宏志班”的考生可同时兼报本县(市、区)其他各普通高中。因三门峡市一高“宏志班”录取结果公布较晚,如被三门峡市一高“宏志班”录取并已在本地普通高中办理报到手续的,考生可凭三门峡市一高“宏志班”录取通知书到被录取高中退还所缴纳的费用。

13、考生享受奖励和照顾的加分条件和申报办法是什么?

符合下列情况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

(一)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学业成绩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学业成绩照顾5分。

(二)归侨、侨眷考生学业成绩照顾10分,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学业成绩照顾10分。

(三)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照顾10分录取;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录取;现役军人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人民警察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五)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六)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七)派驻到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八)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5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对三好学生、体育尖子、晨光杯体育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计算机表演赛等活动的优胜者,其奖励和照顾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照顾对象的申报办法:各县(市、区)考生先由所在学校初审原件,报县(市、区)招办审查签字后予以认可;市直考生先由所在学校初审,报市招办审查签字后予以认可。目前,各类照顾对象的申报、审核工作已经结束。

14、如果对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仍有疑问,如何咨询?

如考生对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仍有疑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市区:2816619;义马市:2536507;灵宝市:8654982;陕县:3832900;渑池县:4814383;卢氏县:7876492

 

 点击:2038 最后更新:2010-7-1 9:22:42